选聘股份制改造及新三板挂牌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选聘股份制改造及新三板挂牌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人股份制改造和新三板挂牌工作中与法律事务相关的整体工作,同时按照股份制改造和新三板挂牌相关规定及要求,协助和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完成招标人股份制改造和新三板挂牌工作。
3. 报价规定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4.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新三板挂牌。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细则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招标人网站公示3天,并经招标人内部程序决议,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服务合同。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持有总部单位出具的授权书,且相应民事责任由上级法人单位承担。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的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A股IPO上市成功或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接受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8.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8.3参与方式: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肖工:18567918676(招标)
伍工:13075999107(技术方案)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